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校内邀访学者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直接隶属于北京大学,是以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学科为主、推动跨学科交叉研究、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的学术机构。文研院的宗旨是:涵育学术,激活思想。通过服务学术,深化积累,守持学统,推动创新,引领风气。
“近者悦,远者来”。邀访学者项目是文研院学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研院每年设立若干邀访学者名额,旨在发挥北京大学的整体优势,立足于人文社会学科基础研究,希望集聚国内外的骨干学者,探索学科之基本原理及前沿领域,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学术支撑;推动跨学科交叉合作研究,促进国际交流,在重点学术领域实现突破;继承传统,弘扬人文与科学精神,引领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文研院邀访项目分为春季学期(3-6月)和秋季学期(9-12月),每期四个月。文研院为邀访学者提供优越的研究环境,有力的学术支持和周到的生活服务,使学者在此能有充分空间与时间沉淀思想,潜心写作,也能与同期邀访学者、以及北大的学术共同体切磋问难,相互激发。
为更进一步促进邀访学者项目和校内学术生态的融合,助力人才培养和跨学科研究,文研院现面向北京大学校内学者开放邀访学者项目申请,每学期支持不超过4名校内学者加入邀访学者队伍。我们对申请人的要求如下:
1、 北京大学校内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以及与人文社科研究有交叉的自然科学教研系列、教学系列和研究技术系列学者。
2、 申请人应获得博士学位,并在相关学术领域有所造诣。
3、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截至驻访当年12月31日前)。
4、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跨学科意识,对吸取不同学科的方法抱有热情;能够参与同期邀访学者每周二下午的报告会、每周四下午的交流会,并积极参与文研院其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5、 文研院汇聚中外学者于北大静园,既在学问上朝夕琢磨,亦求学术风气上的清新,学人品格的砥砺。申请人对成为这一学术共同体之一员,并身体力行地参与建设,应有自觉的认同。
二、项目申请
1、文研院春季邀访项目,通常于此前一年的7月开放在线申请,截止日期为前一年的8月31日;文研院秋季邀访项目,通常于当年的1月开放在线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的2月28/29日。文研院2025年秋季学期校内邀访学者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0日。
2、申请人通过网络在线方式提交申请。正式申请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文研院有关核心议题的介绍(详见文末核心议题链接)。各项核心议题是文研院结合北大学术发展实际所推出的重点方向。对于围绕核心议题进行申请的学者及其研究计划,我们将予以优先考虑。
3、首次申请文研院邀访学者项目请先在线注册再按步骤填写申请信息。校内学者请填写北大职工号。请确保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的有效性以保证安全登录和接受录取结果通知。主要论著请按照最新发表倒序排列,字数请控制在三页A4纸内,并上传1-3篇代表作(PDF格式);研究计划请在1500字以内扼要说明。
4、成功提交申请后,申请人会收到确认邮件,说明系统已收到申请资料。
5、文研院定期举行会议,审核申请材料,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定邀访学者名单。
6、申请结果在申请截止日期后的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2025年秋季学期校内邀访学者申请结果将会尽快通知)。
7、获得邀访资格的学者,其具体入驻日期一般以北京大学春季、秋季开学日期为参照,文研院将提前通知。
三、项目支持
1、文研院为校内邀访学者提供研究室以及各类公共活动空间。文研院学术活动地点一般为静园二院。如需其他活动场地,文研院可给予必要支持。
2、文研院将为邀访学者提供“量身定制”的学术服务,根据学者提出的具体工作计划以及合作交流提议,通过讲座、论坛、读书会、工作坊、研讨会等形式,充分鼓励相关领域学者参与学术交流。3、文研院为校内邀访学者提供相应的研究津贴。4、文研院为校内邀访学者提供其他后勤和行政支持。
四、项目要求
1、驻访期间,邀访学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北京大学校纪校规和教师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秉持学术良知,严谨治学;服从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和文研院形象和声誉。
2、邀访学者须参加文研院内部学术共同体建设:邀访学者报告会为邀访项目的核心。邀访学者轮流就正在研究中的题目进行报告,并参与其他邀访学者所作报告的讨论;邀访学者交流会,是文研院为增进邀访学者彼此了解和跨学科对话所组织的主题分享。此外,文研院鼓励学者积极参加由文研院组织的其他类型多样的学术活动。
3、邀访学者在驻访期间所做研究或完成的各类学术成果,在发表时希望注明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所提供的支持,并赠送文研院留存。
4、邀访学者在文研院安排的各类学术活动(如演讲、研讨、座谈、对谈、访谈等)中产生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记录,其版权归学者所有。文研院具有优先发表权。 5、文研院正在建设邀访学者书库,请学者供签名代表作,文研院将妥善收藏。若暂无代表作,可提供内有发表论文的相关期刊,或待出版后再赠予文研院收藏。
五、其他
本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文研院核心议题:
http://www.ihss.pku.edu.cn/templates/learning/index.aspx?nodeid=143